外资企业注销详细流程!!!

2024-05-18 17:59

1. 外资企业注销详细流程!!!

外资企业注销的流程与内资公司大同小异,不过每个环节要求资料更多,审核更严格,所需时间更长,例如外资企业登报公示时需要登报3次。 1、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的,出具批复文件,政府机关批复日为清算开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日内,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第一次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日内刊登。企业债权人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地税税务申报; 7 、清算委员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债务清偿表》、《财产分配表》以及《清算事项说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地税)注销。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10、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1、《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外资企业注销详细流程!!!

2. 外资企业注销需提供什么资料呀?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申请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外商投资企业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外商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的文件

3. 苏州外资公司变更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一、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流程: 查名-办理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

2、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二、苏州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一)名称预先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

3、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4、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外商独资企业应提交组建企业申请报告及当地区县政府的书面答复);

5、登记注册委托书;

6、经营项目属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或涉及行业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二)开业登记

1、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3、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4、投资者资格证明(中方的应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情况表》;

7、董事、监事、正副总经理的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

8、住所和生产场地证明(场地表、房产证、租赁协议);

9、名称登记申请表及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10、登记注册委托书;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注意事项

1、变更经营范围,应提交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个性协议,原审批机关批准文件,验资报告。增加的项目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还需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2、减少注册资本,应提交在省市级以上的报纸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董事会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减资理由、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及减资后不会侵犯人利益的承诺),资产负债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查帐报告,董事会决议,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相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理应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办事)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办理完毕:

1、名称预先登记,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10日);

2、开业、变更、延期、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法定期限为30日)

以上就是对苏州外资企业注册登记流程的介绍了。总的来看,苏州外企的注册流程和国内企业注册流程是大同小异的。但是,外资企业注册要额外提交外资企业国家的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成功注册。

苏州外资公司变更流程需要哪些材料

4. 关于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所需材料及相关流程

首先告诉你当然需要注销外资批准证书。
内资企业,以领取营业执照为正式成立,外资企业是已领取批准证书为正式成立
如果未办理营业执照,只需要注销批准证书即可,需到当区的商务委(有些区叫经委)的外资科办理注销登记,一般情况下先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经营,领取批复后在注销营业执照,代码,税务等等。。全部注销完成后再去商务委办理批准证书注销登记,但是你的情况特殊,应该不需要分步走了,但是你需要提前和当区的商务委沟通一下,获得他们的认可才可以,材料清单大概如下:提前终止经营(注销)申请报告、股东签署的同意公司注销的决议,公司员工(如果)薪资已清理完毕的证明、终止章程的证明文件等。
如需要更加详细的资料,可以私信随时和我联络。

5. 苏州工业园区公司注册流程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一、注册公司流程大致如下:
1、咨询领表
2、查询名称
3、颁发核准书
4、编写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5、材料受理
6、领取执照、刻章
7、开立基本户
8、核定税种
二、注册公司流程查名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王森ISZO王森IB9B545)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全体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为公司的则提供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外籍人员则提供护照。
三、注册公司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复印件

四、注册公司流程所需时间:
1、名称查询:5个工作日
2、准备材料,全体股东签字:3个工作日
3、工商注册登记:5个工作日
4、开设基本账户:7个工作日
5、核定税种:7个工作日
五、注册公司代理费:低价注册阳光王森

苏州工业园区公司注册流程怎么办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

6. 在苏州注销公司需要哪些步骤,多少费用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的步骤:
1、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2、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原始档案、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这两步可同时办理)
3、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有: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至此,公司注销完毕。

7. 外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外商独资公司注销流程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百度:快注销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经营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毋须提交。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应包括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5、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以上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

三、办理程序公司按要求备齐资料——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核发注销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领取注销核准通知书;

外资企业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8.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10、劳动登记证注销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清算。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经营期限届满之日,或者企业审批机关 
批准企业解散之日,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终止企业合 
同之日。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 
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 
清算委员会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 
的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天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3人组 
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在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 
会计师、律师担任。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 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 
2. 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了结的义务; 
4. 提出财产评估作价和计算依据; 
5. 清缴所欠税款; 
6. 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 
7. 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与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开始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企业审批机关、企业 
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开户银行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须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 
报债权,并应当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至少两次在一种全国性报纸, 
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刊登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 
立之日起10天内刊登。 

(四)清算财产分配 
企业及中外投资者须依法分配清算财产而不得作任意处置。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 
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及其他所需费用。)后 
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 
2.国家税款。 
3.其他债务。 
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并清偿其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投资者 
的实际出比例分配;但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应注意的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抵押、质押等),债权 
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还有,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企业财 
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委员会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被依 
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破产清算的法律、法规办理。 

(五)清算终结 
清算委员会完成上述财产清偿工作后将制作清算报告并经董事会 
确认后报企业审批机关备案。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 
天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并在该等 
手续完结后10天内,须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 
执照。同时须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 
终止。 

三、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2份) 
2、工商局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份原件) 
3、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2份原件、1份复印件) 
4、《批准证书》正本和副本2(原件) 
5、企业在市级报刊上三次公告的证明资料(2份原件、1份复印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7、海关出具的守税证明(1份原件、1份复印件) 
8、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2份原件、1份复印件) 
9、经董事会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结的报告或清算组织负责清算债权债务的文件(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原件、1份复印件) 
11、工商局企业信息卡(LC卡) 
12、企业公章 
13、代理(办理)企业登记信息表 
14、其他工商局要求提交的材料